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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永仁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索引号:yrx-30/2023-0915036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解读 发文日期:2019年01月17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根据中央、省、州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决策部署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行动方案,于2019年1月10日,以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永仁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永政办通〔2019〕3号),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现对整治政策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背景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指导意见》(农质发〔2018〕11号)和《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8〕12号),决定自2018年12月份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二、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

深入开展农村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2019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三、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种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四、本次专项整治采取的措施

(一)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大建设,推动入市食品“一品一码”。

(二)迅速开展生产经营环节执法大检查,集中收缴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三)开展农村食品商标大保护,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

(四)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大追查,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五)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大行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大宣传,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

五、本次专项整治的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110日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经信、公安、市场监管、科技及供销合作社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联合行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226日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经信、公安、市场监管、科技及供销部门组织力量,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大检查、大清理、大追查、大行动、大宣传,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治理行动,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营造氛围,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2月底)

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