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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永仁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议案第JY53232700018030072号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4-101001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尊敬的夏国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农村“屋顶光伏”的建议》(第JY5323270001803007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认真调查研究,并与您面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情况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产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农村“屋顶光伏”的建议提得很好,是目前我县能源开发一项重点工作,是“阳光能源产业园”建设工作的重要一部分。

截至2024年7月,全县在建和投产集中式光伏项目16个,总装机149.8万千瓦。其中,建成投产光伏项目10个,装机123.8万千瓦,累计发电31亿千瓦时,实现产值25余亿元,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县本着充分结合实际、科学合理规划的原则,在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行业得到很好发展经验和实践基础的同时,2022年,我县将7个乡镇划分为两个分布式项目进行推进,即宜就镇境内由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打造宜就智慧能源小镇项目开发,其余6个乡镇由三峡云南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项目。于2022年3月4日,永仁县人民政府与三峡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规模10万千瓦的《永仁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并启动永仁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示范先行,首先以永兴乡、猛虎乡、莲池乡选取5个村委会为示范中的示范启动工作,示范点以搬迁点和统一安置等集中的村民小组群众居住房,其中,猛虎乡的福兴村、福昌村和机关各站所楼顶就在整县屋顶分布式项目中,宜就镇的火把新村作为宜就智慧能源小镇项目的试点建设。原计划2022年6月完成项目备案及前期工作,7月启动示范项目建设,但因投资方合作模式未能确定,如三峡云南公司内部也未通过收益率测算,因此,该项目于2023年2月份解除合作协议,目前,整县屋顶分布式项目推进缓慢。

我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启动比较早,尤其在2016年扶贫光伏正式推开后更是迅速发展。截至2024年上半年,全县建成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231个,装机规模达到3.6万千瓦,在全州10个县(市)中属于装机容量居前的县份。但是,由于分布式的小、散、乱,没有具体的政策指导,因此,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发展想达到规范、高效的标准,推进还是比较困难。

二、屋顶分布式推进困难

由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在推动过程中无具体的文件指导和模式参照,收益指标也不是很理想,导致项目开发进展困难,具体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对全县农村适宜建设屋顶光伏进行调查摸底事宜。截至目前,永仁全县建成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231座,装机容量3.6万千瓦,在全州屋顶分布式项目装机规模居首。虽然全县有公变975台,容量123623KVA,专变806台,容量173059KVA,在已建成的231个分布式项目分布在全县165个村民小组,占据了变压器余量空间,基本没有接入容量,无法满足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并网需求,因此失去了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的意义和目的;其次,永仁县从2016年以来,先后建成25-2430千瓦不等的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231座,其中,脱贫攻坚期间,得到了扶贫政策的支持,分3批建设98座共1.14万千瓦装机规模的扶贫光伏电站,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政策优惠,98座扶贫电站已基本占据了行政村办公楼及村民小组各活动室等楼顶,扶贫电站装机均超过100千瓦,村委会屋顶面积无法满足布局,各乡镇学校、卫生院及部分站所楼顶都已铺设分布式光伏,如宜就镇在没有屋顶铺设的情况,在宜就镇宜安村易地搬迁点建设用地地面上安装了3个村的扶贫光伏电站;第三,由企业租用屋顶投资开发的情况,没有成熟的合作利益分配模式借鉴,涉及屋顶产权主、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不高,同时建设时必须考虑检修维护的空间、屋面防水及居民意愿,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投资企业在设计项目装机容量时无法达到理论摸排得出的建设装机规模,经济效益不明显,目前,上网电价执行的是国家标煤电价0.3358元/千瓦时,属于平价上网,由此限制了投资收益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及我县新能源产业的关心与支持,在下步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推进中,将充分优化农村屋顶光伏开发利用。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