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逐步实现我县企业开办“一天不用等、一分不用花、一次不用跑”的工作目标,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网络芯片备案印章和发放电子印章的通知》《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对州公安局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刊刻印章经费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2020年12月1日起,在永仁县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新开办企业(不包括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均可在企业成立时享受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
二、免费印章类型及数量
免费刻制1枚芯片备案印章(企业公章),印章采用嵌入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专用安全芯片,并且通过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的级回墨印材料;发放3枚电子印章(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专用章),电子印章以省公安厅印章治安管理系统备案的网络芯片印章印模为数据源,采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实物印章与电子印章“物电同源”管理,提升电子印章整体签章流程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提供在线签章、身份认证、扫码签章等功能。
新开办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自愿申请刻制全部或部分印章。
三、印章刻制企业
经公安部门认定,具有防伪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企业。能严格遵守国家防伪印章管理要求,按时完成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备案,保证印章质量和相关服务质量。
四、申领流程
(一)大厅办理申领流程。永仁县政务服务大厅企业登记窗口在发放营业执照时,告知企业可享受免费印章刻制服务涉及的免费印章的材质、种类和数量;新办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时,自主选择关联已签订印章刻制服务合同的刻制企业,由平台(系统)同步将营业执照信息和刻章申请信息推送至公安刻章系统,向印章刻制企业递交印章刻制材料;印章刻制企业刻制印章,印章刻制企业在时限内,向平台(系统)推送电子印模,自动生成电子印章完成备案,并在线上向新开办企业发放,填写《永仁县新设企业免费印章刻制登记表》(附件1)后,由承办部门签署意见,在0.2个工作日内向政务服务大厅企业登记窗口提交实体印章和承办部门审核确认后的《永仁县新设企业免费印章刻制登记表》;政务服务局企业登记窗口发放实体印章,实现印章刻制“立等可取”。
(二)线上办理申领流程。线上办理证照等业务的同时,自动关联印章刻制申办业务,由平台(系统)同步将营业执照信息和刻章申请信息推送至公安刻章系统;印章刻制企业在时限内,向平台(系统)推送电子印模,自动生成电子印章,并在线上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电子印章;0.2个工作日内刻制单位将《永仁县新设企业免费印章刻制登记表》和实体印章送至永仁县政务服务大厅企业登记窗口,同步实现营业执照和企业印章同步发放。
(三)印章领取。申请人选择政务服务中心取件的,由申请人到企业登记窗口直接签领;申请人选择邮寄送达的,由企业登记发放窗口联系邮政部门,通过邮政EMS送达申请人,邮政EMS向企业登记窗口反馈签领表单,实现公章即到即刻“即刻即领”。企业登记窗口在发放印章时应同步登记发放情况《永仁县新设企业领取印章登记表》(附件2),做好记录。
(四)费用结算。印章刻制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印章刻制企业于每季末10日内向永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提交《永仁县关于新设企业印章刻制费用结算申请》(附件3)和正式发票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后予以结算。
五、实施方式
(一)组织实施方式。永仁县公安局加强对印章刻制企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具备印章刻制资质和相应条件的企业自主报名,采购确定印章刻制单位,并签订印章刻制服务合同,明确服务的种类、价格、质量、标准、交付时限和手续。送财政、市场监管、政务服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自愿开展新开办企业印章免费刻制企业采购结果。
(二)财政负担方式。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费用(包括邮寄费)由永仁县财政承担,永仁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将印章刻制费用纳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年度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三)费用结算方式。永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向财政部门申请预算,审核实体印章发放数量,开展发放工作,按季度结算的方式向印章刻制服务单位支付刻制费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是应对疫情冲击、降低企业创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企业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强力推进实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作。一是政务服务部门要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大厅企业登记、公安等有关部门和刻制印章服务单位窗口整合,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开办企业服务专区,为企业开办各环节提供“一窗收件、一窗发放”的一站式服务;二是政务服务部门要会同新开办企业涉及的有关部门,加速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大力推广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流程,提升电子印章推广力度和使用范围;三是公安部门要负责协调维护印章治安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加强刻章行业监管,督促刻制印章服务单位落实服务标准,监督刻制印章服务单位及时完成芯片印章网上备案,并保证同期办理和发放“物电同源”区块链电子印章。
各刻章企业收到开办企业信息后,要及时组织刻制芯片备案印章和办理电子印章;四是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免费刻制印章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靠前服务、跟踪服务、寄递服务等多种方式,确保新开办企业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免费刻制印章服务。
(三)强化督导。县公安局要对公章刻制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刻制、弄虚作假的依法处理并取消公章刻制资格;县营商办要全程参与,积极组织协调,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永仁县新设企业免费印章刻制登记表
2.永仁县新设企业领取印章登记表
3.永仁县关于新设企业印章刻制费用结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