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永仁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专项治理自检自查报告
楚雄州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专项督导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0〕16号)和《楚雄州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专项督导文件的通知》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自检自查工作组,对永仁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永仁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专项治理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明确责任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履行政府责任,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分类施策、长效治理”的原则,依法落实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定,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聚焦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有效增加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围绕目标,明确任务
一是严格遵循国家、省、州相应法律法规和规划标准,将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建设内容和规划条件。二是对需要改建、新建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项目,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按程序和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规划手续、划拨建设用地。三是严格按照批准的城镇小区规划条件、建设手续及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四是对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认真做好对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加强对普惠性幼儿园的动态监管。
三、部门联动,自检自查
经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部门认真梳理摸排,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9〕7号)文件相关要求,永仁县符合“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专项督导”的小区有一个,即:永仁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永盛商都小区”。
永盛商都小区开发项目是永仁县政府2008年招商引资项目。在该项目合同签订时,县政府要求该小区必须配套建设一所幼儿园。永仁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后,委托重庆得森建设规划设计院对本开发项目进行了全面规划设计。基于当时规划的规范要求,该小区幼儿园规划总建筑面积1710平方米,设置幼儿班级6个。项目二期建设中,由于开发商上报幼儿园审批项目迟缓、建设资金筹措不到位等原因,致使该小区幼儿园建设工作一直没有开展。
四、对标对表,整改落实
规范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是解决城区适龄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进教育公平、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永仁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治理工作协调机制,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监督管理,推进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全县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
为保证永仁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商引资协议全面彻底落实,确保永盛商都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按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全面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目标任务。目前,县人民政府已责成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积极主动配合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认真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调整,将建设规模由1710平方米增加到2266平方米,办学规模仍为6个班,并克期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项目建设工作。
永仁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