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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永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4号议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0-1214002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0年09月16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高如彪代表: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全面禁用化学除草剂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议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除草剂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使用化学除草剂开展防治,对保障作物产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国登记的除草剂有效成分已达169种,只有百草枯为中等毒性,其余都属低毒农药。农业部公告第1745号、2445号明确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保留母药生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使用登记、允许专供出口生产,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百草枯可溶胶剂登记证于2018年9月25日到期,不再批准境内使用登记延续,自2020年9月26日起禁止百草枯可溶胶剂在境内销售、使用。目前我国批准使用的除草剂尚未发现明显的安全风险。

一、我县农药销售管理使用方面的主要举措

(一)规范农药经营许可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许可核发,实行定点经营,实名制购买。根据《云南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实施方案》的规定,永仁县共设定8个经营点,其中:永定镇5个,宜就镇1个,猛虎乡1个,永兴乡1个。永仁县农业农村局已经对所辖范围的农资经营店发放了告知书并粘贴了《禁限用农药名录》,在永仁县境内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目前,全县农药经营单位共61个。

(二)禁限用农药名录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已于2019年11月发布了禁限用农药名录,其中:禁止(停止)使用农药46种,在部分范围禁止使用的农药20种。

(三)加强农药市场监督管理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农资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单位的假劣农资、进销台账、包装标签等,特别是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和实名制购买使用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农资经营行为规范,安全防护措施落到实处。2020年上半年立案查处农药案件5件,结案5件,没收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产品2.5公斤,处罚金额10741元。抽检农药样品20个,送云南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通过送检,农药样品20个均检测合格。

(四)加大农药使用科普宣传力度

为推进除草剂等化学农药减量增效、安全使用,农业农村局通过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培训班、新型农民培训、科普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三农通等多途径,培训和指导广大农民群众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在培训和宣传过程中发放《科学安全使用农药》的挂图,将农药的安全科学使用内容以动漫的形式展示给农民,大力宣传农田杂草科学防控技术,杜绝超剂量使用,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五)多举措促进农药减量增效

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一是强化病虫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发布病虫害预报预警信息,让广大农民掌握最佳防治时期和防治方法;二是提升绿色防控水平。目前全县安装太阳能杀虫灯515台(林业198台),2020年在蔬菜种植区新增色板5.6万张,在永兴乡、宜就镇芒果、桃子种植区域新增果实蝇诱捕器3000套,在玉米示范区新增推广使用草地贪夜蛾性诱捕器600套;三是扩大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培育植保专业合作社2个,永仁县信誉农机专业合作社、永仁县同心烟草专业合作社,并通过农机购置补贴购买了14台植保无人机,有力推动了我县植保新机械的使用。2020年统防统治面积15万亩;四是强化高效植保机械应用;五是提升科学用药水平。大力宣传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的使用。

二、下步工作

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认真宣传和指导好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加强对除草剂等农药使用监督管理,有效解决不合理使用除草剂等化学农药和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等问题,防止农药残留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衷心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期盼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监督和帮助。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