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700331401000
永仁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仁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仁县民政局是主管全县国民政事务管理及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核算和殡葬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全县社会组织及与党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县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3.负责拟订社会救助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村(居)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地名区划总体规划,提出全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意见。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规范全县地名(即街、路、巷、楼、门)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
6.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监督管理福利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经营性公墓审核报批;
8.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9.负责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管理使用福彩公益金;
10.负责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财产进行核对并出具报告,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负责全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比对联合机制;受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业务咨询、来信来访和跨区域核对工作;
1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加强殡葬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殡葬行风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殡葬用品市场检查、清理、整顿工作;指导、监督各殡葬服务单位依法、规范履行职 责;指导红白理事会丧俗改革工作;负责受理殡葬纠纷和殡葬信 访案件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12.负责遗体接运、火化任务;提供遗体冷藏、整容 化妆、悼念服务以及骨灰寄存等殡葬系列化服务;宣传殡葬改革 政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习俗;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政治,理论学习有收获。坚持局党组会、局务会班子成员轮流领学政策、法律法规制度,以班子示范带头作用促进理论学习,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微党课、民政讲坛学习,进一步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2.定目标,干事创业敢担当结合贯彻落实省州县全会、两会精神,认真开展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活动,在理清年度工作思路、确立年度目标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项目实施、深化改革、落实巡视整改要求、队伍管理、制度建设、实现工作晋位争先、全面从严治党十个方面上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求,确定标兵目标、标杆目标各1项,制定“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活动方案将任务目标分解到班子成员、各股室,实行任务清单、时限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做到挂图作战,定期督查通报,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3.推斗争,基层基础受检验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州局的工作要求上来,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坚定的决心和意志,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4.落项目,民生福祉强保障按照省、州政府10件惠民实事养老项目整改要求,一是抓已建项目投产,加大永定敬老院附属设施资金争取力度,完成二次装修拦标价编制和邀请招标工作,抓紧施工进度组织,确保年内完成建设投入使用;宜就敬老院建设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公建民营社会福利中心,正抓紧与攀枝花市寿乐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客商加强对接,进一步落实投资意向,早日投入运营;外普拉、维的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鲁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成投入使用,完成整改销号。二是抓未建项目开工,民政项目园区一期场地平整工作推进有力,已完成90%总体工程量。民政项目园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已完成专家评审,抓紧启动救灾物资储备库、儿童福利院、救助站项目建设。三是抓争取项目落实,完成骨灰存放堂可研、地勘、设计、审图、造价、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确保四季度启动投资600万元的骨灰存放堂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殡葬改革基础设施供给。四是抓督查项目整改,乍石、支那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6月底已克期建成投入使用。五是健全项目工作机制,结合机构改革设立养老服务股,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在养老服务股设立局项目办,成立工作专班推进项目建设。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用好用活政策,积极引入社会资。
5.找差距,为民服务解难题做好低保提标工作,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通过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福利保障等政策的落实,切实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确保其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精准救助百日行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强化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化、精细化管理,筑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截止12月底,全县有特困供养人员481户487人,其中集中供养95人,分散供养392人,集中供养率19.5%,发放特困供养金400.95万元,发放288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38.73万元。目前,全县共有57户57人特困供养人员纳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特困供养金42.95万元。对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乡镇公益性公墓管理体制不畅、办理殡葬补助不方便群众等问题,坚持基础先行,在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上着力。县殡仪馆现已完成悼念厅、火化车间等主体施工和公厕、配电室、排水沟渠等附属工程施工建设,目前正在开展室内装修和火化炉安装工作,确保年内完成殡仪馆建设并投入使用;及时争取落实县殡仪馆人员编制3名,于8月顺利接收2名符合政府安置工作退役士兵到县殡仪馆工作,并聘请了5名殡仪馆工作人员充实工作力量,积极与昆明市殡仪馆对接,分两批组织殡仪馆工作人员到昆明市殡仪馆跟班学习,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完成骨灰存放堂建设项目设计、审图、三通一平、造价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殡葬改革基础设施供给;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采取向上争取一点、县级配套一点的方式确保各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永仁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下设局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和慈善福利股、养老服务股、流浪乞讨人员管理股、党建办公室,内设股室8个,下属事业股室3个分别是:殡葬管理所和殡葬执法队、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永仁县殡仪馆,与上年相比减少2个股室,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优抚安置股划转到县退军局,救灾救急股划转到县应急局;增加1个事业股室,增加原因是部门职能变动,增加永仁县殡仪馆为事业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仁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77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14.62万元,占总收入的93.78%;政府性基金收入359.13万元占总收入的6.2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8年度收入合计5408.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4.87万元,同比增加6.75%,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殡仪馆骨灰存放堂建设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99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32万元,占总支出的9.88%;项目支出4500.21万元,占总支出的90.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度支出合计549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51元,占总支出的9.47%;项目支出4978.16元,占总支出的90.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合计与上年相比减少505.15万元,同比下降10.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职能划转,相关项目支出不在本部门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民政局机关、下属股室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3.32万元。2018年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520.51万元,比上年减少27.19万元,同比减少5.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职能划转,相关项目支出不在本部门列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407.90万元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4.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民政局机构、下属股室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的经费支出4500.21万元。2018年度县民政局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的经费支出4978.16万元。比上年减少477.95万元,同比下降10.62%。减少的主要原因:部门职能划转,相关项目支出不在本部门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5.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3%。永仁县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6.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9%。与上年相比减少380.67万元,同比下降8.18%。主要原因是:部门职能划转,相关项目支出不在本部门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35.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其他司法支出35.5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3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9%。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523.5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5.86万元,抚恤208.24万元,退役安置28.58万元,社会福利125.79万元,残疾人事业158.32,最低生活保障1505.27万元,临时救助55.99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918.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35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6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1.54万元,医疗救助401.64万元,优抚对象医疗30.50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主要用于扶贫70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8.8万元。
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主要用于物资事务支出100万元。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22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220.58万元。
永仁县民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
||
类 |
2019年支出(万元) |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比例% |
公共安全支出 |
35.57 |
0.76%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737.74 |
80.29% |
卫生健康支出 |
463.68 |
9.96% |
农林水支出 |
70 |
1.50% |
住房保障支出 |
28.8 |
0.62%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100 |
2.1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220.58 |
4.73% |
合计 |
4655.57 |
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7.25万元,完成预算的8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预算的5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预算的3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县大力加强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基本支出规模,减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9万元,减少1.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85万元,增加8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3.3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3万元,因是我部门保有两辆公务用车,其中一辆用于遗体接送,运行成本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相较于上增加。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基本支出规模,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3万元,占69.27%;公务接待费支出2.72万元,占30.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民政、殡仪馆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县民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32万元,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5万元,同比减少0.63万元,减少1.84%,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基本支出规模。永仁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情况:办公费4.94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0.63万元,邮电费2.52万元,差旅费6.66万元,公务接待费2.72万元,劳务费8.23万元,工会经费3.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4.5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永仁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3010.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79.40万元,固定资产730.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2018年12月31日,永仁县民政局资产总额2896.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94.53万元,固定资产1001.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万元,在建工程 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4.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84.8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70.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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