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做好财政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含永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永仁县公务接待办)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按2016年同口径数据对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954338.33元,较2016年增加111392.69元,上升6.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较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为854437元,较2016年减少305062.1元,下降26.3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99901.33元,较2016年增加416454.79元,上升60.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2016年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9901.33元,增加416454.79元,上升60.93%。)(详见附表1)
2017年,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954338.33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共计0个团组,0人次;公务接待费854437.00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600批次,244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99901.3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9901.33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0辆。(详见附表2)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17年,县政府办 “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上升,原因是2017年度我县新成立了永仁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划拨新增了23辆公务用车),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费用增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用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
附件:1.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3.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16年“三公” 经费 |
2017年“三 公”经费 |
较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 计 |
1842945.64 |
1954338.33 |
111392.69 |
6.04%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1159499.10 |
854437 |
-305062.1 |
26.31% |
3、公务用车费 |
683446.54 |
1099901.33 |
416454.79 |
60.93%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0 |
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83446.54 |
1099901.33 |
416454.79 |
60.93% |
附件2: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17年“三公”经费 |
合 计 |
1954338.33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2、公务接待费 |
854437 |
3、公务用车费 |
1099901.33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99901.33 |
4.“三公”经费实物量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0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0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0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301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600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2440 |
附件3:
省本级“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侍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侍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三、表中“不含上划部门”一栏数据是指不包含2017年上划省级管理州(市)、县(市、区)审计局、法院和检察院数据的省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数。
四、2017年,州(市)、县(市、区)审计局、法院和检察院上划省级管理,增加了省本级单位数量,导致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及部份分项数额较上年增加。按同口径数据对比,2017年“三公”经费合计及分项决算数都较上年减少,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
上一条:永仁县委编办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
下一条:永仁县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