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华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阿里地村委会搬迁安置点土地征用遗留问题的建议”,现已收悉并转交猛虎自然资源所办理,针对您的建议,经乡人民政府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地感谢您对关于解决阿里地村委会搬迁安置点土地征用遗留问题的建议关心与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使搬迁工作不断深入民心。
对于阿里地村委会搬迁安置点未列入国家搬迁安置项目建设,但由于乡财政较为困难,只能依靠国家有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进行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乡人民政府将已积极向上级部门进行项目的申报,待上级部门下达相关项目资金后,解决您提出的15.6万元征地款问题,在上级未下达资金前,建议阿里地村委会充分利用好村集体资金解决化解一批,截至目前,已用楚雄州医专下达的资金解决8.1369万元,剩余7.4631万元缺口;关于阿里地搬迁点冻库变压器拆迁项目问题,乡人民政府将积极与积极咨询猛虎供电所意见,建议改变压器为专变电压器,需要按照程序由农户自行到猛虎供电所申请后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前方办理,预计需要资金3.6万元。
再次感谢您对“关于解决阿里地村委会搬迁安置点土地征用遗留问题的建议”的关心与支持,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项目跟踪力度,早日解决项目资金问题,希望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理解,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便于我们改进各项工作。
猛虎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对永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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