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正文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2-1219019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吴明婷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永仁县棚改建筑垃圾填埋场变更为永仁县建筑垃圾填埋场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关注,并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重要会议上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因永仁县棚户区改造拆除征收房屋建筑垃圾填埋工作的需要,我局与永定镇龙头山社区清华村民小组协商,于2016年把马垛子的38亩山场流转作为永仁县棚户区改造建筑垃圾消纳场。该棚改建筑垃圾填埋场主要用于永仁县棚改建筑垃圾填埋,不具备永久使用功能。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建设规范建、循环利用的建筑垃圾填埋场。

衷心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直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2日


上一条: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号议案的答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