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玉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永仁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及关注,您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本农田管理的议案》已转交由我局办理。接到议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班子会议专项分析研究办理措施,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所提的议案进行走访面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守住耕地红线,将核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地到户、上图入库。2017年,完成永仁县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各项划定工作。经过基本农田划入、划出后,全县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4600亩,其中水田80600亩,水浇地3500亩,旱地70500亩,比上级下达指标多划1000亩,全县共设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9个,埋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界桩584棵,签订到乡责任书7份,到村责任书62份,到组责任书687份,明确耕地保护的任务和责任主体。通过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实现了永久基本农田定量、定质、定位、定责保护。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2019年10月18日制定出台《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仁县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永政通〔2019〕20号),2019年5月24日制定了《中共永仁县委 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永发〔2019〕11号),明确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等负责,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镇长为直接责任人。
三、关口前移,严格执法
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组四级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建立“及时掌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查处”长效机制。及时有效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自然资源、乡镇和有关部门联合监管的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确保将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重拳出击。对一般违法案件做到程序合法、执法到位,敢于碰硬,强行制止,对重大违法案件依法公开查处,极力遏制违法用地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工作,调动各级保护主体积极性,激发各方保护耕地内生动力,实现耕地保护任务的自加压力。永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职能属于县农业农村局,我局将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高耕地质量,提升耕地产能。
永仁县自然资源局将一如既往的关注你们提出的建议、意见,衷心感谢你们多年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永仁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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