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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5-0211001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5-01-23 主题词: 文  号:便笺 〔2025〕14号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规定要求,县人民政府对我县截至2024年12月31日之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提请经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予以保留,继续有效。

二、对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予以废止。

三、对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予以修改。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请原起草部门依法规范备案和“三统一”管理。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请原起草部门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等有关规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动修改程序。涉及部门自行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部门参照该通知自行公布。

附件:1.永仁县人民政府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永仁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永仁县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永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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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3):永仁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