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烟草分公司:
根据《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烟叶工作的意见》(永政发〔2020〕5号)和《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2020 年烟叶生产扶持项目安排及配套补助考核兑现办法的通知》(永政办通〔2020〕16 号)精神,为确保今年全县3.37 万亩烤烟种植计划得到有效落实,水池、水窖补水工作正常开展,充分调动县、乡、村、组各级抓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恢复种烟农户数及烟农种烟积极性,现将第一期烟叶生产扶持项目配套资金安排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浙江中烟捐赠专项资金80万元;
(二)全州2018年第二期云产卷烟特需烟叶生产资金39.4万元;
(三)以上两项资金合计119.4万元。
二、资金安排
(一)乡镇烟叶工作组织管理协调经费63 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解决烟叶生产环节烟区用水用电和烟田沟渠清理修缮、抗旱保苗、烟区规划、备用烟苗、试验示范等涉及烟叶生产收购项目的补助。其中:永定镇13万元、莲池乡4万元、宜就镇14万元、猛虎乡7万元、中和镇 7万元、永兴乡3 万元、维的乡15万元。
(二)烤烟连片示范样板补助56.4 万元。主要用于县级示范样板打点放线所需绳子、石灰等材料采购、规模化连片种植、土地流转、清洁生产、务工补助等规范化栽培措施落实的开支。其中:永定镇10.35万元、莲池乡2.1万元、宜就镇14.7万元、猛虎乡5.95万元、中和镇7.75万元、永兴乡0.75万元、维的乡14.8万元。
三、相关要求
(一)请县财政局将63万元乡镇烟叶工作组织管理协调经费下达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将56.4万元烤烟连片示范样板补助分别下达给永定镇27.25万元、宜就镇29.15万元。
(二)请各乡镇根据“专款专用”原则,将下达的每项补助资金根据规定的用途管好用好,杜绝挪作他用、弄虚作假、扩大开支范围,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理,手续完备规范。
(三)请同心、同向烟农专业合作社所在地的永定镇人民政府和宜就镇人民政府将烤烟连片示范样板补助划拨给同心、同向烟农专业合作社,便于合作社组织清理兑现工作。
附件:1.永仁县2020第一期烟叶生产扶持项目及配套 补助安排明细表
2.永仁县2020年核心烟区县级示范样板专业服务 补助到村委会汇总表
3.永仁县2020年核心烟区县级示范样板专业服 务补助明细表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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