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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2-0426013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2-04-29 主题词: 文  号: 生效日期:2022-04-29

永仁民政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 楚雄州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中央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1258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1759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表附后)。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理、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将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实事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二、此次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三、尽快盘活存量资基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永仁县财政局

2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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