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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的乡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日期:2025年04月2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请写明)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批准服务信息

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人民政府、各村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村、组公示栏公示牌

2

批准结果信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审核结果、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许可时间、发证机关、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乡人民政府、各村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村、组公示栏公示牌

3

招标投标信息

招标投标

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备案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乡人民政府、各村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村、组公示栏公示牌

4

征收土地信息

征收土地信息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乡人民政府、各村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村、组公示栏公示牌

5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重大设计变更审批

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乡人民政府、各村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村、组公示栏公示牌

6

施工有关信息

施工管理服务

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人员、审查结果、审查时限,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乡人民政府、各村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村、组公示栏公示牌

7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质量安全监督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乡人民政府、各村委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村、组公示栏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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