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10月25日17:00至2019年10月30日17:00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届时,相关信息系统将停机,增值税发票相关的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自2019年10月25日17:00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含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云南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自助办税终端、“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系统”,以及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将暂停办理以下业务: 
(一)税务登记类 
纳税人开业登记(含跨区域报验)、纳税人基础信息变更(含一般纳税人登记、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税种调整)、跨区迁移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归类登记(含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归类、成品油纳税人归类等)。 
(二)发票管理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核定(含变更领票人、份数调整、最高开票限额调整)、领用、冲红、验旧、代开(不含不动产交易代开、委托邮政代开)、代开作废、退回、缴销、认证、勾选、查验。 
(三)税控设备类 
税控设备发行、变更、抄报、清卡、解锁、注销。 
(四)申报征收类 
增值税、消费税申报(含逾期申报、更正申报、补充申报)、增值税一窗式申报比对、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成品油库存管理、海关完税证明信息采集。 
具体停办业务范围详见附件《云南省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期间停办业务明细表》。 
二、升级期间可正常办理的业务 
除本通告暂停办理业务范围以外的涉税事项均可正常办理。 
纳税人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作废可正常办理。 
三、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自2019年10月30日17:00起,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完毕,所有业务恢复正常办理;正式启用具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功能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同时“云南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系统”停用。 
四、业务办理提醒 
(一)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此次停机升级时间较长,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停办涉税事项,尽量降低系统升级对办理涉税业务带来的影响。 
(二)按时联网登录税控开票系统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期间,纳税人可采取离线方式正常开具增值税发票。请纳税人务必于2019年10月18日17:00前结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申领增值税发票,并在连接互联网的情况下登录税控开票软件,确认增值税发票离线开具时限及离线开具金额自动下载完成,且满足停机期间增值税发票开具需求。 
我省逾期抄报业务于2019年10月18日17:00至2019年10月30日17:00暂停办理。2019年10月30日17:00后恢复该业务办理。 
(三)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本次系统升级后,“云南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功能将集成至“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更加完善,性能更加优化。届时,主管税务机关将会组织纳税人培训并陆续推送操作指引、常见问题答疑等辅导资料,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通告,税务机关将通过以上渠道发布相关消息。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参加培训和下载辅导资料,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四)服务咨询渠道 
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广大纳税人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也可以拨打云南省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咨询热线进行咨询:云南百望金赋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热线0871-63198966或云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咨询热线95113。同时,请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合理安排错峰办税 
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出现拥堵、等待时间过长等情况。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影响,对于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19年9月26日         
 
 
 
 
 
 
 
 
 
 
 
 
 
 
 
 
附件 
 
  
   
    云南省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期间停办业务明细表   | 
   
   
    (停办时间:2019年10月25日17:00至2019年10月30日17:00)   | 
   
   
    序号   | 
    业务类型   | 
    停办具体事项    | 
   
   
    1   | 
    税务登记类   | 
    纳税人税务登记   | 
   
   
    2   | 
    纳税人基本信息变更(含税种调整)   | 
   
   
    3   | 
    跨区迁移登记   | 
   
   
    4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 
   
   
    5   | 
    注销税务登记(含简易注销)   | 
   
   
    6   | 
    纳税人归类登记(含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归类、成品油纳税人归类等)   | 
   
   
    7   | 
    发票管理类   | 
    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含限额、限量调整)   | 
   
   
    8   | 
    增值税发票领用   | 
   
   
    9   | 
    增值税发票作废(不含纳税人自开)、冲红   | 
   
   
    10   | 
    增值税发票验旧   | 
   
   
    11   | 
    增值税发票代开(不含不动产交易代开、委托邮政代开)   | 
   
   
    12   | 
    增值税发票退回、缴销   | 
   
   
    13   | 
    增值税发票认证、勾选   | 
   
   
    14   | 
    增值税发票查验   | 
   
   
    15   | 
    税控设备类   | 
    税控设备发行   | 
   
   
    16   | 
    税控设备变更   | 
   
   
    17   | 
    税控设备抄报税   | 
   
   
    18   | 
    税控设备清卡   | 
   
   
    19   | 
    税控设备解锁   | 
   
   
    20   | 
    税控设备注销   | 
   
   
    21   | 
    申报征收类   | 
    增值税申报(逾期)   | 
   
   
    22   | 
    增值税一窗式申报比对   | 
   
   
    23   | 
    消费税申报(逾期)   | 
   
   
    24   | 
    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含自助办税终端、手机端申报)   | 
   
   
    25   | 
    成品油库存管理   | 
   
   
    26   | 
    海关完税证明信息采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