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气象局于8月12日11时15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于11时5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命令,州防汛抗旱指挥部于8月12日12时启动全州防汛IV级应急响应。
根据《永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12日15时启动全县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持续抓好强降雨防范应对,确保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序推进。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强化强降雨期间村组的值班值守,按照“三个坚决转移”(达到预警临界值时坚决转移、发生异常险情时坚决转移、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坚决转移)刚性要求,果断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各部门要扛实行业管理责任,积极开展响应行动,气象、水务、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雨情、水情、汛情、地质灾害风险发展,加密监测频次,加强滚动会商研判,及时发出预警。要持续做好江河堤防、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的排查,加强病险水库、坝塘、矿山、尾矿库、低洼易涝点、在建工程、临时营地、景区景点、临水临崖路段、网红点、城乡老旧危房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巡查,强化江河箐沟上下游联动,险情早发现、早处置。要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汛情险情灾情等信息报送工作,重大险情灾情20分钟内电话、40分钟内书面上报。
永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