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永仁县水库、河道是保障供水安全、农业灌溉及生态平衡的关键设施,也是潜在危险区域。近期气候多变,且暑期、火把节临近,为严防溺水事故,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特别是未成年人)及水源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守规定,远离危险水域
(一)严禁涉水活动。禁止在任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尤其是一级保护区)、河道保护范围内进行游泳、戏水、垂钓(含网鱼、钓鱼等)、划船(含皮划艇、橡皮艇等)、游玩、露营、野炊等活动。库区水下地形复杂(陡坡、淤泥、暗流、深坑、水草、水温骤变等),库岸存在塌方风险,极易导致溺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关系全县人民健康,任何活动均可能造成污染。
(二)严禁进入禁区。禁止擅自翻越、破坏水库大坝、溢洪道、防护网(栏)、水源隔离设施、河道堤防护栏等安全设施进入管理区域。这些区域属工程要害区或重点保护区,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三)保护水源与环境。严禁在水库、河道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污染物;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放牧、规模养殖、种植污染性作物,禁止使用剧毒农药、化肥及超标污水灌溉;严禁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水生态的非法捕捞。
二、履行监护职责,守护未成年人安全
(一)家长(监护人)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请务必严加看管教育。禁止未成年人私自或结伴前往水库、河道、山坪塘等危险水域游玩、游泳、戏水、钓鱼。时刻掌握孩子去向,明确告知其水域危险性及禁令。
(二)学校及社会各界应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共筑安全防线。
三、增强防范意识,科学应对意外事件
(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认识水域的复杂性及危险性,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险。
(二)遇险时冷静施救。发现溺水者,立即大声呼救并拨打110、119或水库(河道)管理单位电话。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可就近利用救生圈、长竹竿、绳索等间接救援。切勿盲目下水,避免发生事故。
四、共同监督,违法必究
(一)欢迎举报监督。发现任何在危险水域游泳、钓鱼、游玩或破坏水利设施、水源保护设施等违规行为,请立即举报:永仁县水务局:0878-6711494;永定镇人民政府:0878-6714073;莲池乡人民政府:0878-6851021;宜就镇人民政府:0878-6811199;猛虎乡人民政府:0878-6821199;中和镇人民政府:0878-6841199;永兴乡人民政府:0878-6881199;维的乡人民政府:0878-6891199;
(二)严肃处理追责。1.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擅自进入禁区或进行危险活动者,管理单位有权制止并上报。2.对扰乱管理秩序、破坏水利设施、水源保护设施、水生态环境及阻碍执法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3.造成水源污染、工程破坏或人身伤亡事故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行为人及其监护人承担。
安全无小事,生命重于山!永仁的水利工程是我们的“生命线”,每一片水域都需警惕与珍视。请全县人民自觉遵守规定,看护好孩子,提醒好亲友,远离危险水域,共同守护珍贵水资源,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用水环境,保障我们和家人的平安幸福!
永仁县水务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