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钢铁行业过剩产能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30号)文件精神及《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强中(工)频炉设备监管的通知》中第二条严格做好项目准入,即:“项目核准、备案部门要严格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本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在企业备案涉及中(工)频炉设备项目时,特别是钢铁、铁合金、铸造及机械行业新建、技改项目,要按照《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督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实行清单登记管理,并在所在地主管部门登记录册、出具承诺函,依法依规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新增中频炉设备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的要求,现将《永仁县涉及中频炉、工频炉新建项目企业名单》通告如下,便于接受社会等各方面监督。“名单”所涉及事项由永仁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附件:《永仁县涉及中频炉、工频炉新建项目企业名单》
永仁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