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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工伤认定公示(2025)第4号

日期:2025年06月16日   作者:   来源: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规定,现将孟永辉等8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孟永辉,男,永仁县佰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秩序队队员。2025年4月24日上午8:20,孟永辉在世纪阳光小区二期与同事一起在小区内执行污水井盖处理,8:56左右孟永辉突然昏迷倒地。事故发生后,单位同事立即把孟永辉抬到门卫室门口开展急救并迅速拨打120,随后送孟永辉到永仁县人民医院救治。2025年4月25日凌晨6:01,孟永辉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属于视同工伤情形,拟认定为视同工伤。

2.何正兵,男, 云南圣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永仁县维的乡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合同段项目用工。2025年4月24日上午9:00左右,何正兵与同事在永仁县维的乡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所在地进行管道焊接作业过程中被垮塌的管材砸伤头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3.许文志,男,永仁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老年人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者。2025年4月16日上午11:50左右,许文志和同事在永定镇龙头山环城西路开展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时不慎被服务对象家的狗咬伤右小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4.陈皖芸,女,仁县人民医院财务科收费室工作人员。2025年4月18日15:00,单位安排陈皖芸到县财政局参加培训会议,下午17:20左右散会后陈皖芸骑摩托车从财政局返回单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皖芸不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5.张玉全,男,云南帅磊建设有限公司云上阳光康养地产项目(二期)项目用工。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9:30左右,张玉全在云上阳光康养地产项目(二期)3号楼二层支设人防墙模板,在使用切割机时不慎将左手中指割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6.李莲美,女,永仁县城区幼儿园教师。2025年5月27日下午,李莲美在接到会议通知后从教室下楼参加会议时不慎在4号楼楼道摔伤肩部、臀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7.山啟文,男,辉阳集团有限公司工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023年12月27日上午7:00左右,山啟文搭乘刀云福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从永仁县永兴乡灰坝村委会灰道组前往弯腰树工地(永仁县杨家湾子188MW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务工,当车辆行驶至灰道桥路段时,因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撞于桥栏、石头后驶离路面坠于灰道河河道上,造成山啟文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永仁县公安交通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刀云福负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山啟文不负事故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拟认定为工伤。

8.李云江,男,永仁县永定镇糯达村委会组织委员、村委委员,主要负责糯达村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土地专管员、交通安全、食品药品等工作。按照糯达村委会值班安排,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糯达村委会轮到李云江值班,2024年12月17日下午17:40左右,李云江骑摩托车离开村委会回家吃饭,当晚21:23左右发现自家蚕房起火后李云江从家里出来打算到屋后的水塘抽水救火过程中昏迷倒地,2024年12月17日22:18,李云江经抢救无效死亡。永仁县人民医院居民医学死亡证明(推断)书出具的死亡原因是:呼吸心跳骤停。

经调查核实,2024年12月17日李云江事故发生当天糯达村委会轮到李云江值班,属其工作时间。根据永仁县村干部管理办法、永定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糯达村民委员会《森林防火期值班制度》相关规定,村两委成员及护林员需轮流带班值班,按照值班表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需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空岗或随意替岗。2024年12月17日下午17:40左右李云江离开村委会回家后开自家拖拉机拉粪到地里,19:00左右吃饭,吃完饭后李云江及妻子罗英、岳母张美兰在厨房烤火,21:23左右发现自家蚕房起火后李云江在打算抽水救火过程中昏迷倒地,于22:18经抢救无效死亡。2024年12月17日17:40左右李云江离开工作岗位到事故发生时约3小时40分钟的时间,李云江未返回过值班岗位,期间也没有开展与工作相关的事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和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之规定,李云江事故不符合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规定,拟不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永仁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股

邮编:651499

联系电话:0878-6713612

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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