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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游玩赏景,户外野炊,请小心用火

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作者:丁香   来源:沃土宜就    点击:[]

近期气温高升

正值清明、州庆、五一等节假日

不少人选择到河边、林区等地游玩、露营

甚至举行野炊活动

然而林区、草地等可燃物众多

露营、野炊时用火稍有不慎便可能引发火灾

也将面临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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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4年2月21日,威宁县二塘镇艾家坪村黄某因在田地边烧洋芋时,火星飞入杂草而引发山火。黄某因违反禁火条令,野外用火、引发火灾,致过火面积达25亩,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

2019年5月2日,成都游客郭某在昭觉县林区拾木柴生火做饭,违反野外用火禁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昭觉县森林公安局对肇事者郭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处罚。

案例三

2022年4月9日10时许,广东揭阳,罗某龙、李某等一行五人到揭东区埔田镇车田村一处山林烧烤。李某在点火生炭的时候,引发山火。罗某龙、李某等人引发山火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涉嫌失火罪,其中犯罪嫌疑人罗某龙、李某被刑事拘留,其余人员被处以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重在预防

上述案例

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进入林区露营、游玩时

请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管理规定

自觉接受防火检查站的检查和登记

严禁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以免引发火灾

如遇森林火情

请拨打森林火警专用报警电话

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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