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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永仁县万马河抗旱应急提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日期:2024年03月14日   作者: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永仁县万马河抗旱应急提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永仁县万马河抗旱应急提水工程

二、建设地点

永仁县中和镇

三、建设单位

永仁县水利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楚雄驰恒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1.建设性质:新建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位于于中和镇六拉乍小河汇入万马河汇口下游处新建取水坝,长20.87m;右岸新建取水口,取水口后端接输水渠,长85m,泵站加压后通过D500钢管输水至直苴水库灌渠中和隧洞进口前,管道长1885.60m,设计流量0.4m³/s,年最大调水量1261.44万m³;输水管道沿途设置排气阀、排空阀、止回阀,并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临时工程。

3.项目投资:总投资1407.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73万元,占总投资的1.6%。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

管线工程主要沿直苴水库中和隧道巡检道路设置,其现状主要为灌丛及灌草丛、农田、园地等,施工结束后场地进行平整,利用表土进行覆土,并加强管理,恢复原状,减少植被破坏。

2.大气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尾气。施工期间场地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抑尘,砂石料堆场加盖篷布。

3.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作业基坑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在施工区设置一个5m3的临时沉淀池,基坑水部分经沉淀回用于混凝土拌合及洒水降尘,其余的基坑水经基坑沉淀后抽至下游河道;机械设备冲洗废水设置一个1m3容积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混凝土拌合及洒水降尘。

4.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以减轻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开挖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围堰拆除产生的垃圾。本项目产生土石方全部回填,不产生永久弃渣,不设置弃渣场,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及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

工程建设后,随着植被措施的恢复,施工期对植被的影响将逐渐减缓直至消失。管道工程区铺设完毕后即可实施恢复措施;临时占用的园地施工完成后恢复原状,埋管后覆土,进行植被恢复措施。

2.大气环境

本工程运营期不会产生大气污染物,不涉及大气影响。

3.水环境

本工程建成后,取水占万马河年径流量均值比例很低,最枯月时对本项目上下游流量,水位影响不大;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及生活污水。

4.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为设备噪声。运行设备选购低噪环保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泵站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等,属于废矿物油,本项目泵站设备维修委托专业第三方进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均由第三方带走妥善处置。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8-6712919

传真:0878-6712919

通讯地址:永仁县永定镇文汇路15号

邮编:651499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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