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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永仁县工程技术焚烧炉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植被恢复造林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永仁县工程技术焚烧炉建设项目经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7-532327-04-01-541350,同意立项,永仁县工程技术焚烧炉建设项目经云南鑫勘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永仁县工程技术焚烧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该建设项目拟用土地总面积0.0699公顷,均为林地。该项目拟永久占用永仁县国有林场国有林地0.0699公顷,为确保占用林地后森林植被面积不减少,现将该项目占用林地的植被恢复造林任务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措施及要求:

一、造林任务、地点及树种

占用林地面积0.0699公顷,植被恢复规划造林面积0.0699公顷;造林地点在永仁县国有林场小哨林区,造林树种为湿加松等。

二、组织实施单位

永仁县营林营草工作站负责造林技术设计及监督检查,永仁县国有林场负责组织实施造林工作。

三、造林及检查验收时间

造林时间:2024年7-8月,检查验收时间2024年10月,检查验收结果报局资源管理股备查。

四、有关要求

在组织施工中要保护好周围的现有林木和植被,严禁乱砍滥伐林木,造林成活率必须在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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