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经抽取楚雄州专家库专家对《永仁火车站至哲林芒果基地至机场道路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8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永仁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联系电话:0878-6712309)。
附件:永仁火车站至哲林芒果基地至机场道路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永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