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网站首页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李菊仙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1年12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兹有李菊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宜就镇老怀哨村委会大村四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经查询,土地证号:03-07-06-15,宗地使用权面积70.8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菊仙

2021年12月9日

上一条:永仁县气象局发布重要天气预报2021年第18期

下一条: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开征求永仁县“十四五”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意见建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