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阿里地村委会中坪子二组刘文杰户、4人、宅基地批准面积200平方米;迤帕拉村委会迤帕拉二组徐洪友户、5人、宅基地批准面积150平方米;迤帕拉村委会猛古腊四组杨绍志户、3人、宅基地批准面积120平方米;迤帕拉村委会猛古腊上三组徐洪启户、5人、宅基地批准面积130平方米;四户宅基地予以批准。根据《楚雄州实施<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及《楚雄州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即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批准。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猛虎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电话号码:0878-682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