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杨文正户,5人,迤帕拉村委会猛古腊四组,批准面积150平方米,宅基地予以批准,根据《楚雄州实施<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及《楚雄州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即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1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批准。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猛虎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电话号码:0878-682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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