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梅芮宁,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定镇永兴路县医院北侧金和商住楼1幢13号商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经查询房屋建筑面积为: 39.12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 4.8 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云(2018)永仁县不动产权第00007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梅芮宁所持有的该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梅芮宁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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