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依据《永仁县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申请,永定镇人民政府审核推荐上报,永仁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评估、复核,拟认定命名“永仁县玉苠妁勒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为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现将拟认定的县级示范社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永仁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878-6712640。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