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 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楚财监〔2021〕7 号)精神,切实加大会计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现将 2021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检查对象公示如下:
一、列入检查单位
永仁县国有林场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三)相关行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四)其他相关法规和文件。
三、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 2020 年度会计基础工作情况,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设立“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情况,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情况等。根据检查需要可延伸至以前年度。
四、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 7 天,2020 年 9 月 15 日至 9 月 22 日。
联系人:张晓娟
联系电话: 0878-6719236
电子邮箱:7862672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