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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政局关于开展补领结婚证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09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为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方便群众办事。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补领结婚证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需补领结婚证的对象

1.手工填写的结婚证;

2.当事人原结婚证上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与现在所持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

3.当事人原结婚证遗失、损毁的。

二、补领结婚证需提供的材料

1.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3.双方户口册原件且标准规范;

4.结婚证遗失的(于1986年以后结婚的),到档案局查询结婚档案,查找不到档案的需单位或村委会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5.若身份证号码区号发生改变的,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三、办理地点:永仁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婚姻登记处。

四、咨询电话:0878—6719133。

五、办理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永仁县民政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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