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为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方便群众办事。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补领结婚证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需补领结婚证的对象
1.手工填写的结婚证;
2.当事人原结婚证上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与现在所持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
3.当事人原结婚证遗失、损毁的。
二、补领结婚证需提供的材料
1.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3.双方户口册原件且标准规范;
4.结婚证遗失的(于1986年以后结婚的),到档案局查询结婚档案,查找不到档案的需单位或村委会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5.若身份证号码区号发生改变的,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三、办理地点:永仁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婚姻登记处。
四、咨询电话:0878—6719133。
五、办理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永仁县民政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