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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日期:2021年09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提升识别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能力,检验全县防空警报设施性能,按照楚雄州人民防空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9:18—9:31,在县城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目的意义

依法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是加强国防教育的必要手段,目的是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让人民群众熟悉了解和掌握防空警报音响信号,有效地防范和减轻空袭、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检验防空警报系统的灵敏度和可靠性。

二、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及鸣放周期

(一)防空袭预先警报信号:上午9:18—9:21,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防空袭紧急警报信号:上午9:23—9:26,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防空袭解除警报信号:上午9:28—9:31,长鸣3分钟,鸣放一个周期。

(四)各警钟间隔时间为2分钟,3种信号鸣放完成需13分钟。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县城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依法组织试鸣演练,没有任何空情灾情发生。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广大干部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鸣放警报期间秩序正常、社会稳定。

(二)鸣放期间公安、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必须加大巡逻检查力度。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违者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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