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规定,现将夏学祥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夏学祥,男,永仁县宜就镇宜就中心小学二级教师。2020年11月16日6时58分左右,驾驶摩托车在张孟线K2694+500M处发生交通事故受重伤,2020年12月7日7时40分在攀枝花市攀钢集团总医院医治无效死亡。学校于2020年12月9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相关程序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永仁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该事故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拟不予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夏学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永仁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股
邮编:651499
联系电话:0878-6713612
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
更正说明:因工作失误,2021年2月24日发布的《永仁县工伤认定公示(2021)第03号》中“学校于2021年12月9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间“2021年12月9日”错误,应更正为“学校于2020年12月9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现将2021年2月24日发布的《永仁县工伤认定公示(2021)第03号》废止,以2021年2月26日发布的《永仁县工伤认定公示(2021)第04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