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永仁古城农贸市场业主和经营户:
为全面落实全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管集市)”专项行动,切实改变永仁古城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的“五乱”状况,落实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整洁的场容、有安全放心的商品、有井然有序的周边环境“五有”要求,实现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着力打造整洁、安全、放心的现代化农贸市场。根据《云南省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工作规范和标准》,永仁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永仁古城农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升改造时间
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提升改造主要内容
(一)对市场内公共区域和经营门店墙面修补、粉刷;
(二)对市场内摊位进行提升改造;
(三)重新设置商品规划分类交易区图、指路牌、承诺公示栏、宣传栏;
(四)统一设置经营门店(铺面)门头牌匾;
(五)改造活禽宰杀销售区,实现展示间、屠宰间、交易间“三隔离”,达到“两室一厅”要求;
(六)改造水产品销售区,设置相对独立的宰杀台、上下水设施,实现宰杀垃圾即产即清;
(七)提升改造熟食、腌制品、小吃店经营户“四防”设施;
(八)提升市场垃圾处理设施、排污设施、消防设施;
(九)建设农残检测室;
(十)其他需要改造项目。
三、相关要求
按照《云南省农贸市场环境全提升行动工作规范和标准》要求,2020年底前凡达不到标准的农贸市场,将一律关停。为顺利推进提升改造工作,维护市场和消费者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商品流通环境,请各经营户自觉服从、支持、配合好市场提升改造。
(一)永仁古城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城公司”)作为市场开办方要切实履行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负责古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
(二)请各经营户于2020年11月27日前自行清除堆放的杂物和设施设备。到期仍未清理的杂物和设施设备一律作为无主财产处理,由此所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三)提升改造期间禁止占道经营,临时影响市场内经营摊位及门店无法满足需求的经营户,可暂时自行搬迁至永盛商都农贸市场或古城农贸市场一楼(牛羊肉销售区旁)进行经营,在未经批准的区域经营的一律按占道经营处理。
(四)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按照职能职责及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并督促古城公司做好提升改造相关工作。
(五)凡经多次教育、劝阻,仍拒绝、干扰、阻碍市场提升改造的,将列入经营黑名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列入扫黑除恶对象重点进行深挖彻查,涉黑涉恶嫌疑人员一律移交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拒不执行本通告,煽动闹事、辱骂、殴打或以暴力威胁、阻碍、抗拒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对干扰和阻碍提升改造工作的予以公开曝光。
(六)需对提升改造详情及未尽事宜进一步了解的,可向古城公司咨询。
四、监督举报电话:
永仁县市场监管局:0878-6712425
永仁县工信商务科技局:0878-6712081
永仁县公安局:0878-6712823
永仁县消防救援大队:0878-6044281
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8-6711857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