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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天然林毁坏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作者:永仁县林草局   来源:永仁县林草局    点击:[]

2024年5月9日至6月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开展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州委州政府印发胃《楚雄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楚办字〔2024〕29号)。三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州林草局指导下,完成整改。现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描述

反馈的问题: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

督察报告指出:森林法规定,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2021年以来,全省森林处罚案件34005件,涉及林地8932公顷,其中天然林4516公顷。

二、整改时限及措施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1.加强天然林保护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天然林禁伐制度,落实天然林保护管理责任。2024年12月底前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林草行政许可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行政许可质量和水平,强化采伐审批管理和采伐作业行为监管,严禁超审批范围采伐、少批多采、边批边采、未批先采等违法行为。2.2025年8月底前在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基础上,结合林草湿荒资源普查,进一步摸清资源底数,夯实森林资源管理基础。3.深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盗伐滥伐、非法占地、毁林开垦等破坏天然林资源违法行为。

二、整改情况

(一)扛实责任,抓实整改。永仁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扛实责任,精心组织,及时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印发了《永仁县委办公室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永办通〔2025〕19号)。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时限,明确责作分工,形成层层扛责任,人人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扛实主体责任,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林长制为总抓手,全面落实国家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天然林数据库,科学划定天然林管护责任区,对天然林资源实施有效管护。

(二)构建防控体系,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471人,划定管护责任区652个,村组专管员652名,设立林长制公示牌71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岗的闭合工作链条。二推行 “村推、乡聘、站管、县监督” 护林员选聘制度,建立 “金字塔式” 管护组织体系,明确人均管护责任范围,将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全县天然林管护面积206.52 万亩,共聘用森林管护人员792人,明确了管护区域四至界线、管护面积、管护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构建起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天然林保护体系,管护水平明显提升。建成 “天地空” 一体化智慧林草管理系统,整合森林防火、林长责任区等数据,实现 “一张图” 调度。打通巡护记录仪与林长制平台,对护林员轨迹实时监管,巡护覆盖率达 100%。三是落实生态惠民政策。2024年底,我县共发放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及管护费809.2万元,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提高林农爱林护林积极性,减少天然林被破坏,确保森林资源生态安全。四是提高森林防火能力,落实生物防治。全县10年内未发生过较大森林火灾。2024年—2025年清除枯死树木11 万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达100%,实现松材线虫病等重大疫病 “零发生”。

(三)强化资源管控,严格审批监管。一是严格用途管制,全面贯彻落实天然林禁伐制度,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20〕8号)》要求,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禁止毁林开垦、天然林改人工林等行为。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严把林地审批关。组织参加州林草局组织开展为期2天2024年度林草行政审业务培训7人次。组织参加了2024年12月18日—20日州林草局组织开展为期3天的林草行政许可业务培训6人次,进一步规范林草行政审批工作,提升了工作人员行政审批业务能力。2021年至2025年,全县共核发采伐证4540份,采伐蓄积76422.5928m3,无商业性采伐。三是完成天然林落界上图,建立与公益林管理并轨的数据库,纳入森林资源 “一张图” 管理。四是加大林木采伐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规范林木采伐及木材加工管理,坚持凭证采伐制度,优化林木采伐审批程序,提高发证率,同时做好审批前查验、审批中管理、审批后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五是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实施“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永林发[2021]19号)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并严格按下达计划执行,依法采伐,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采伐公式制度,控制采伐指标及时限,严禁超审批范围采伐、少批多采、边批边采、未批先采等违法行为,强化采伐审批管理和采伐行为监管,同时做好日常监管和采伐更新检查。通过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施分级管控,五年内实现天然林保有量稳定在206.52万亩以上,林分质量明显提升,森林覆盖率达63.89%,构建 “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的管护体系。

(四)夯实基础,扎实开展林草湿地荒漠化普查。根据省州的工作要求,在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基础,积极组织开展了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 完成全县25097个不一致图斑调查核实,准确掌握全县林草湿荒资源及其变化情况,客观评价生态保护修复的成效和进展,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决策、成效评估提供详实准确的基础数据,实现林草湿荒资源精准管理,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的有效支撑。落实国家 “10 年一次普查、年度动态监测”要求,摸清全县林草湿地及荒漠化本底,解决地类认定不一致问题,建成统一的 “一张图”“一套数” 数据库,为生态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五)深化执法监管,持续保持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是建立 “林长 + 警长” 联动机制,联合公安、自然资源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推行 “日常巡查 + 专项督查 + 遥感监测” 立体化排查。二是是健全天然林保护执法机制,建立起公安、检察、行政执法等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预防为主、查处为辅” 的监管格局。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严厉打击和查处盗伐滥伐、非法占地、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二是高度重视森林督查图斑的核查整改。2024年共完成上级反馈森林督查324个图斑的现地核实,违法图斑33个,立案查处24件,违法面积11.35274公顷,共处罚金183767.91元。

三、整改成效

通过整改,层层压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建立建全机制,落实各项措施,管护体系全面建成,实现天然林管护责任 100% 落实;生态质量显著提升,天然林蓄积量明显增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深度应用;执法震慑效果凸显,形成 “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 的社会氛围,实现了对天然林资源实施有效管护。

五、公众意见建议征求

公示方式:采取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公示栏张贴和在永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r.gov.cn)公示。

公示时间:公众可在此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林草局野生动植物股反馈。联系电话:08786712894(传真)、邮箱:807214890@qq.com。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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