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永仁县南入城口石漠化公园及民政园区建设,现依法征用小汉坝社区上旧村和尚地、下旧村端烧包及水厂围墙外规划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作为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须对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坟墓实施搬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登记确认要求:涉及坟墓的坟主及亲属,请于2025年11月15日前,携带本人户口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永定镇小汉坝社区项目建设征地协调办公室办理坟墓登记确认及迁坟相关手续。
2. 自行迁移时限:请于2025年12月4日前完成坟墓自行迁移工作。
3. 逾期处理方式:逾期未办理登记确认且未完成迁移的坟墓,将依法按无主坟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简立金:15911784609(对公)
苏彦平:15125709259(对公)
特此公告
永定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