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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防汛救灾信息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5年10月21日   作者:   来源:原创    点击:[]

各乡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防汛救灾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安全,提高防汛救灾工作效率,现就加强防汛救灾信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信息安全管理。一是严格信息审核。防汛救灾信息属于工作秘密,未经同意,各乡镇各部门不得对非特定对象公开、接受采访,敏感信息不得通过互联网、微信、QQ及新媒体传送。确需对外发布的,需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方能发布。二是压实管理责任。防汛救灾信息管理工作由各乡镇党委负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防止防汛救灾信息外泄。三是强化动态监管。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防汛救灾信息网络舆情动态的监测研判,对发现散布、传播虚假汛情、灾情等产生负面影响的防汛救灾信息,要迅速核实、及时处置,坚决遏制传播空间,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强化信息分类管理。一是预报预警信息。县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预报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针对暴雨及极端天气、江河水库(坝塘)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和“1262”预报预警5类信息要做到必发,通过应急广播、微信群等载体将预报预警信息精准、高效推送到乡镇、到村、到组、到户、到人。对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点)、在建工地、移民安置点、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等特定场所,以及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应当进行针对性预警。预警信息发布后,县防指、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县防指通报准备、应急、处置情况。二是应急响应信息。按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永仁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将应急响应分为分为Ⅰ、Ⅱ、Ⅲ、Ⅳ级4个级别,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县级应急响应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在县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后,各乡镇和县防指成员单位要根据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对应的响应行动要求,按照各自职责立即开展防汛救灾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防指。三是洪涝灾情信息。洪涝灾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要及时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按照《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要求,及时将洪涝灾情信息上报县防指。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应对措施、转移安置情况,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水电设施和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

三、强化信息报送管理。一是规范信息报送。各乡镇和县防指重点成员单位要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接到紧急情况信息后,立即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主要经过,造成后果等情况进行核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逻辑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将基本情况、处理意见在20分钟内报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局,书面报告40分钟内报送。特别重大、重大紧急情况发生后,事发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在20分钟内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个小时;较大重要紧急情况和敏感事件发生后,事发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在接报20分钟内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汛救灾信息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和报送。对因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影响防汛救灾工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故意谎报、瞒报、漏报的,从严处理。

永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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