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安委〔2024〕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44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深化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4〕55号)相关要求,加快深化全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发展改革局等8家部门对全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四个一批”企业名单进行联合会商审查,现将永仁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四个一批”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10月9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永仁县应急管理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永仁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0878-6716280(对公)
邮 箱:yrxyjgljbgs@.163.com(对公)
附件:永仁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四个一批”企业名单
永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