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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关于启用基本草原划定成果的公告

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作者:丁中兴   来源: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点击:[]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及《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启用基本草原划定成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草原资源保护与管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永仁县已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及审核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成果启用事宜公告如下:

一、永仁县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情况

永仁县按照“生态优先、科学精准、应划尽划”原则,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草地数据为基础,衔接“三区三线”、国土空间规划等成果,通过人工现地调查与无人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本次共划定基本草原小班214个,面积1089.6969公顷,覆盖永定镇、莲池乡、永兴傣族乡3个乡镇及国有林场。划定基本草原储备区小班71个,面积204.2535公顷,基本草原储备区分布永定镇、莲池乡、宜就镇、中和镇、永兴傣族乡5个乡镇及国有林场。永仁县基本草原划定成果已通过省级技术指导单位的审核,数据准确、要素完整,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二、成果启用时间及效力

(一)启用时间。自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永仁县基本草原划定成果。

(二)效力范围。本次划定成果将作为永仁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草原征占用审批、生态保护修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管理等工作的法定依据。原草原保护相关数据与本次成果不一致的,以本次划定成果为准。

三、后续管理要求。成果启用后,永仁县将严格依据划定范围落实草原保护责任,强化日常监管,依法依规开展禁牧休牧、草畜平衡、退化草原治理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基本草原用途,确需使用基本草原的建设项目,须按规定办理草原征占用许可手续。广大单位和群众可通过查询基本草原划定成果相关信息,共同监督草原保护工作。

四、查询基本草原范围请联系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或县林业和草原局。

特此公告。


永仁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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