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至22日,永仁县林长制和河湖长制工作县级总督察、副总督察组成3个督察督导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7个乡镇落实林长制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开展督察。

督察组通过实地检查、调查走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各乡镇重点林区、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河库渠,实地察看野外火源管控点、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值守、瞭望台瞭望监测、林草资源管护、产业发展、两污治理、河库管理、水源地保护管理等工作,对各乡镇林长制和河湖长制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督察组强调,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各级林长、河湖长要精准调度、定期督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扎实推动林长制、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长治长效。二是要统筹抓好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利用,继续加强火源管控力度,落细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定不移抓好板栗对标行动,持续推进林下经济,深耕细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三是要加强流域水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坚决遏制各类污水直排入河,把乡村生态治理和发展特色产业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建设安全河湖、幸福河湖。



此次督察以“零容忍”态度倒逼责任落实,为永仁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全县将持续深化“双长制”联动,筑牢绿色发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