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楚环发〔2023〕2号)要求,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安排专人对近年来全县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开展梳理、检查。
共梳理检查建设项目39个,其中有6个项目尚未建设、有22个项目为在建项目,有11个项目已建成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针对11家项目已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行调试、但存在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的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组织进行了专题约谈。
约谈会上首先组织各项目建设单位学习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听取了各项目建设单位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会议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的主体责任,立即开展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自检自查,对具备验收条件的严格按照法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验收工作。
此次专题约谈会议的主要目的提醒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高度重视项目建设、运行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并迅速开展环境管理问题的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合法合规进行生产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