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积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益,实现政府采购办事“不出门”、开标“不见面”、评标“不同室”,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积极推进“财政质量年”行动。
一是练好服务大局的内功。坚持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深入采购单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共同探求问题解决策略工作机制;常态化为采购单位提供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采购流程和相关政策法规讲解、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等服务,提升采购单位业务水平。
二是确保政府采购政策公开透明化。以惠企、利企、便企为导向,充分利用“四万三进”、主题宣传日开展政府采购“政策入企”宣传活动;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采购工作咨询电话、投诉渠道;依托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2.0系统,推行让数据多跑路、服务对象少跑腿工作模式,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公开化、透明化,努力营造政府采购领域“服务优”的营商环境。
三是转变监管方式,确保采购环境公平竞争。对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不良清单16条》等办法措施,加强分析研判,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政府采购管理方式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依托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实现政府采购办事“不出门”、开标“不见面”、评标“不同室”,推动政府采购智能化、便利化、规范化,有效降低市场主体采购成本。
四是强化监测预警,简程序、激活力。针对普遍存在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测预警,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保驾护航。实行电子注册备案制,简化供应商入库程序;实行正侧位向企业倾斜,取消投标保证金;推行政采贷,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不断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激发市场活力。
五是磨好督促检查的利剑,提高政府采购履约率。严格执行采购主体自检自查,行业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抽查工作机制,对履约率等重点指标进行跟踪,对不按要求履约的单位采取采购预算指标下达暂缓、资金拨付放缓、次年采购预算申报缩紧等措施。督促采购单位真正担负起政府采购履约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动态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率,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不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