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依法、公正、自愿”原则,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积极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行政调解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相结合。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在行政调解中的作用,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查取证后,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轻微违法案件,通过向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宣传法律法规,分别向双方释明法规政策,通过行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督促企业主动改正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是行政调解与劳动争议仲裁相结合。建立调裁衔接机制,对行政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案件,符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第一时间引导劳资双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结合双方当事人立场,融入“法、理、情”,多措并举,通过仲裁程序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截至目前,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行政协调处理劳资纠纷214件1347人2380.4331万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接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6件46人51.1166万元。(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振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