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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做实“三口”文章 建好阳光民心低保

日期:2022年03月1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加强对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莲池乡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强化措施、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狠抓落实,切实做到城乡低保工作“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一是“三榜公示”控“入口”莲池乡社会救助工作始终坚持属地管理、三级评议、三榜定案、定期审批原则严格进行审批,即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两委”、小组长、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进行评议审核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民政局进行公示后方能确定为低保对象。每个审批环节都有经手人和分管领导签字。通过严把“入口”关,有效防止了“人情保”、“关系保”现象的发生。2022年1至2月莲池乡共有低保286户672人,共发放资金360040元(其中A类91户156人,B类128户312人,C类67户204人)

二是“动态管理”畅“出口”。严格落实低保对象动态入户核查制度,分管乡民政工作领导、民政办工作人员,结合工作情况深入6个村委会76个村民小组逐户逐人核实,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变化情况,根据就业、家庭收入等变化情况,畅通低保“出口”,把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对象及时进行清理,并对他们讲清政策,做好思想工作。到目前为止,根据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已清理退出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对象8户14人,做到了“应出尽出”。

三是“社会监督”防“缺口”。为了防止低保审批、监管的缺位现象,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加强监管。通过村广播、微信群、张贴公示栏、上门宣传等形式将社会救助有关政策、申报程序、享受标准、审批时限和监督电话等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低保监督员,参与低保调查和评议,增强工作透明度;乡村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接待群众来访,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对群众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查证、限时办结;及时按月发放救助资金并将救助情况在民政公示栏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化。(供稿:永仁县莲池乡 聂正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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