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省州对我县提出的部分农户在基本农田上种植板栗、葡萄等经济林果,造成耕地“非粮化”的问题,永仁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按照部门职能职责,采取多项措施,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和乡(镇)人民政府,不折不扣狠抓“非粮化”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采取广播、电视、会议、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力度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使广大农户充分知晓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自觉遵守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加强辖区耕地日常监管和重点排查,形成耕地保护工作常态化,确保各项耕地保护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从源头抓耕地“非粮化”。
三是成立联合调查工作组,在全县辖区全面调查耕地“非粮化”问题。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和乡(镇)政府成立联合调查工作组,以村、组为单位开展耕地“非粮化”问题清理排查,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措施。特别就莲池乡查里么村有个别农户在耕地上种植板栗、葡萄等经济作物,造成“非粮化”的问题开展调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督促指导农户在时限内及时清除在基本农田上种植的板栗、葡萄等经济林果,恢复基本农田种植主要粮食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