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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高质量推进示范建设

日期:2021年08月19日   作者:陈明海   来源:云南民族网    点击:[]

      近年来,楚雄彝族自治州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各项工作的主题,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得到前所未有的进步,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更加巩固。

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楚雄州将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贯穿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各领域全过程,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实施党政“一把手”工程,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繁荣民族文化、推进依法治州等深度融合。

兑现了“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全省一道实现全面小康。2016年以来,全州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508亿元,33.4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644个贫困村全部出列,25个贫困乡镇全部退出,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困扰楚雄州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

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楚雄州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精心打造民族文化演艺精品和彝族火把节、丝路云裳民族赛装文化节等文化节庆品牌。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党的光辉照彝乡,彝乡人民心向党”等主题宣传,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始终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楚雄州鼓励各民族群众在民族地区和非民族地区、城镇和乡村双向流动。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建立滇川5市(州)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城市民族工作联动协作机制。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在城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社区建立服务站,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始终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推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楚雄州深入实施一把手工程、惠民工程、民生实事工程、凝心聚力工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共建共创机制,以“8+N进”创建工作为载体,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2017年12月,楚雄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武定、双柏、永仁先后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楚雄市紫溪镇、栗子园社区、彝人古镇社区和驻楚某部队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十三五”以来,全州共创建省级示范县市4个、示范单位243个;州级示范县市10个、示范单位1259个、示范家庭256户;县级示范单位2269个,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楚雄大地越开越鲜艳。

始终坚持平安法治楚雄建设,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实施“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楚雄州连续5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州(市)”称号,连续3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荣誉奖“长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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