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州统一要求,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结合永仁县实际,我县开展了《永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并于2023年4月22日-2023年5月21日(30天)进行了公众征求意见,共收到一条意见反馈:关于《国土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并给予采纳。
永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日
上一条:关于《永仁县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反馈 下一条: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部分条款监督管理部门及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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