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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政局关于征集革命烈士史料遗物公告

日期:2018年03月09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8-03-09   来源:    点击:[]

永仁县烈士陵园坐落于老县城东面先锋营山,占地40亩,于1968年动工,1970年落成。园内安息着五十年代平判剿匪、六十年代修筑成昆铁路、七十年代对越自卫还击战中壮烈牺牲的124名烈士和因公殉职的29名同志。

五十年来,永仁县烈士陵园在省、州的关心支持下,陵园设施得到有效保护,运转正常,在开展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现结合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申报国家烈士陵园,充分发挥陵园“褒扬先烈、教育后人”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永仁县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革命烈士史料和遗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党的各个历史时期牺牲的永仁籍烈士史料、遗物等。

(一)实物类:包括烈士生前持有和使用过的战斗、学习、生活用品。如刀、枪、矛、梭镖、笔砚、印章、衣物、奖章、票据、证件及战利品等。

(二)文献类:包括烈士的手稿、手迹、日记、书信、图片、相片、入党申请书、荣誉证书;政府档案、政令、证章、任命书、字据;有关烈士内容的书籍、书法、绘画、纪念品、题词、采访记录、报刊及影像资料等。

(三)其他:能够展现烈士生前战斗、学习、生活事迹的物品。

二、征集办法

(一)捐赠。烈士史料遗物持有人自愿无偿捐赠,由县民政局颁发证书,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宣传、表彰、奖励。

(二)寄存。烈士史料遗物持有人与县烈士陵园管理所签订寄存协议。持有人如有需要,可根据协议取回。

(三)复制。烈士史料持有人需保存原件的,可由县烈士陵园管理所依原物进行复制。

三、征集时间

本次集中征集烈士史料遗物活动,从公告之日起分散征集、长期有效。

四、联系方式

地址:永仁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

电话:0878-6719187,传真:0878-6719100

联系人:倪李忠,联系电话:13118783208

联系人:李 莹,联系电话:0878-6719111

特此公告

永仁县民政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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