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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 推动ETC发行应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zfwj201900082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19年11月09日 主题词: 文  号:永府办明电〔2019〕44号 成文日期:2019年11月09日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 推动ETC发行应用工作的通知
永府办明电〔2019〕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我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ETC发行工作严重滞后、在全州排名靠后,近几天以来,发行量不断缩减,距完成目标任务还有较大差距。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工作部署,以超常规举措迅速扭转我县ETC发行滞后的局面,确保2019年底永仁籍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ETC发行是保障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的关键环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ETC发行量的大幅度增加作为落实保安全、保稳定、保畅通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

二、落实ETC推广发行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ETC推广发行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制定科学有效举措,尽快摸清底数,进一步核实职工及家属车辆安装ETC情况,于2019111117:00前(填报附件2)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对于还未安装ETC的职工及家属车辆,要尽快督促安装,确保1115前全部完成安装。

三、加强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工作联动。对所有新落户车辆、年检车辆以及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交通违法处罚的车辆,现场提供免费安装ETC车载设备服务。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信息比对,对未安装ETC车载设备的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及时提醒车辆所有人。

四、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享业单位车辆要做到ETC安装全盖。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客运车辆、租赁汽车等营运车辆安装;县公车办、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运政管理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局等部门负责督促相关单位、行业、企业于20191130日前完成公务用车、企业车辆、救护车、货车等特种车辆安装ETC参照附件3督促落实)。

五、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将任务细化到村、责任落实到人,督促辖区车主尽快安装完成ETC并于每天17:30前上报当天安装进度、数量(填报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ETC推广发行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跟踪问效和监督考核,按天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和排名,进度排名连续3天后3的,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约谈有关乡镇负责人约谈后工作推进情况无明显改善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ETC车载设备免费安装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宣传ETC在快速通行、优惠优享、公益环保等方面的优势,以及今后高速公路所有收费站仅各保留1条车道实行人工收费的实际,引导工作正确认识和支持ETC发行工作。各合作银行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ETC设备货源,并保证产品质量可靠、识别灵敏;要加大与路网公司对接,完善货车安装ETC程序,保障力量加快货车及特殊作业车安装ETC工作。

联系人:李劲,电话:6718697,邮箱:907227894@qq.com


附件

1. 永仁县机动车安装ETC进度日报表.xls

             2. 永仁县公职人员及家属机动车安装ETC情况统计表.xls

             3. 永仁县公务车、企业公车未安装ETC车辆情况.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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