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假日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近期我县中和、猛虎、宜就、莲池4个乡镇因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先后被省州通报,主要存在着管理不严、使用不当、未派先用、派车事由不规范等问题。反映出部分乡镇纪律意识淡薄,公务用车管理不严,工作责任没有压实等情况。在“中秋节”“国庆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续管理与监督工作,规范全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节假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肃用车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重要性
公务用车管理是党政机关自身建设和内部治理的重要内容,不仅关系到机关职责履行,更关系到党风政风,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从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的高度,切实增强抓好公务用车规范管理使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依法依规管车用车,使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真正成为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压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一)严格执行公车统一入库管理制度。各乡镇、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和县级相关单位要健全公车入库管理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值班用车外,其他一切公车必须统一就地封存在指定位置。严禁将公车停放在饭店、商场、娱乐场所和居民小区内。
(二)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所有公车钥匙一律交由各乡镇、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和县级各相关单位办公室统一保管,禁止一切公车私用行为。
(三)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和县级相关单位在节假日期间要对本单位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到位。若被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和社会媒体曝光,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县纪委县监委按有关规定处理。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将节假日期间除执法执勤车辆外的公务用车使用情况提前书面报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动用封存车辆的,收假后1个工作日内将使用情况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报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查。(联系人及电话:刘波,1375954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