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网站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

索引号:zfwj201900006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19年02月21日 主题词: 文  号:永政办通〔2019〕7号 成文日期:2019年02月20日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
永政办通〔2019〕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永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18—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220


永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18—2020年)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实施楚雄州“1133”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产业生态化、居住城镇化、风貌特色化、特征民族化、环境卫生化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提升村容村貌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一城一门一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实施。按照城乡融合、多规合一的要求,健全乡村规划体系,科学编制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要求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严格规划管控,强化规划督察,确保规划的适用性和权威性,做到无规划不建设、无许可不动工。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强化地域文化、民族元素符号,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留住乡愁记忆。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整治。针对规划缺失、建设无序、风貌特色丧失、建房侵蚀坝区生态空间、有新房无新村、垃圾乱扔、杂物乱堆乱放、粪污乱排、污水横流、水体黑臭、村庄脏乱差、重建轻管等问题对症下药,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扶贫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先行。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通过试点示范引领,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点面结合带动整体提升。四是坚持村民主体、建管并重。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时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激发内生动力。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五是坚持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坚持省负总责、州级统筹协调、县抓落实,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和村级组织的责任,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主要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自然山水型、基本整洁型”5种类型村庄,分步分类实施推进,用3年时间集中攻坚,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改善。到2020年,基本解决村庄私搭乱建和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实现有新房有新村有新貌,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卫生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一是旅游特色型。对旅游资源丰富、民族文化浓郁、田园风光秀美、通达条件良好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全面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旅游厕所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干净卫生,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治理,旅游功能齐备,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村容村貌特色鲜明,管护长效机制健全。2019年建成1个,2020年建成2个,3年共建成3个以上旅游特色型村庄。二是美丽宜居型。对高等级公路、重要旅游公路和铁路沿线,城镇周边,重要出县通道等交通便利、人口集中、发展条件较好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全面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公厕布局合理、干净卫生,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治理,村容村貌特色明显,管护长效机制健全。2018年建成1个,2019年建成7个,2020年建成4个,3年共建成12个以上美丽宜居型村庄。三是提升改善型。对有一定基础,且交通较为便利、人口相对集中、具备一定发展潜力的村庄,生活垃圾基本得到处置,85%以上的农户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公厕干净卫生,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容村貌明显改善。2018年建成1个,2019年建成8个,2020年建成6个,3年共建成15个以上提升改善型村庄。四是自然山水型。对依山傍水、自然风光秀丽、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10个村庄,生活垃圾基本得到处置,50%以上的农户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五是基本整洁型。对规模小、较分散、经济欠发达的10个村庄,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上,生活垃圾基本得到处置,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有较明显提升,村容村貌干净整洁。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

在继续深入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村庄七改三清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永仁县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完成以下重点任务。

(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采用多规合一的编制方法,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格保护坝区空间生态环境,加大力度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配套完善乡村公厕、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村级组织及村民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机制。加强乡镇、村庄规划法治化建设,强化县、乡镇政府村庄规划执行责任,对违反规划的要严肃处理并问责。全面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管,强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深入推行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凡新建农房都必须经过审批。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筑查处机制,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及拆除违法违规违章建筑。到2019年,基本建立以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为依据和指导的镇、乡和村庄三级村镇规划编制体系,编制完成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的城镇周边、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主要交通干线沿线重要村庄实用性建设规划。到2020年,实现乡镇村庄规划管控基本覆盖。

1. 村庄规划编制。2019年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实现覆盖率达70%2020年实现全覆盖。全县未编重点村和基本村要求在2018—2020年三年之内编制完成;一般村要求在2019—2020年两年之内编制完成。在重点村规划编制中,2018年分别完成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1个村庄规划编制;2019年分别完成3旅游特色型7美丽宜居型8提升改善型村庄规划编制,2020年分别完成4美丽宜居型6提升改善村庄规划编制;实现县域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及管控基本覆盖。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农办、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 村庄规划管理。2018年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覆盖率达100%全县村(居)委会配齐专管员63个、村民小组配足信息员,覆盖率、配备率均达100%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农办、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等多种模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原则上每户要有垃圾桶,每村(组)至少有1个以上垃圾收储设施,每个乡镇有必要的垃圾收运车辆和转运站;永定镇、宜就镇、莲池乡、猛虎乡、维的乡5个城周边乡镇配置垃圾中转站转运至县城处理;中和镇、永兴乡不具备外运条件的农村生活垃圾,实行源头分类减量,通过建设垃圾填埋厂、堆肥或技术成熟且符合环保要求的小型垃圾处理设施等就近就地处理。乡村集贸市场和学校等公共场所产生的垃圾要同时进行处理。在建立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收费制度的基础上,设立村庄保洁公益岗位,稳定保洁队伍。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到2018年,乡镇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到2020年,村庄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1.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18年基本实现乡镇镇区生活垃圾达到全收集全处理,8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2019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2020年,95%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办、县农业局、县卫计局

2.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全县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农办、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

3.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全面开展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

配合单位:县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三)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到2020年,全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村庄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

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65%2019年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5%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开展重点区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全县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村庄≥5个,2019≥33 个,2020≥57个。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2018—2020年每年新增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行政村5个。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 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到2020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

(四)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在乡镇镇区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除人畜饮水困难地区外,逐步消除旱厕,改造建设水冲式厕所。积极推进旅游村寨等旅游厕所改造建设。到2020年,新建改建公路交通沿线、景区(点)、自驾车营地及休息区、旅游特色小镇、旅游村、加油站点、铁路沿线等旅游厕所6座。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推广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模式,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原则上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推进厕所革命。拆除重建的农村危房、易地扶贫搬迁新建住房以及农户新建住房,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单独建立猪、牛、羊等大型牲畜集中养殖区,集中建圈,科学养殖,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制定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厕所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到2020年,实现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50%以上。

1.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在已有基本达标无害化卫生户厕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农村户厕改造,到2020年覆盖50%以上的农户。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配合单位:县农办、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

2. 村庄公共厕所建设。推进乡镇镇区、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及3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改造提升,除人畜饮水困难地区外,基本消除旱厕。2018改造提升乡镇镇区公厕16座、村委会所在地公厕602019改造提升镇区及村委会所在地公厕7座、3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267。推动公路交通沿线、景区(点)、自驾车营地及休息区、旅游特色小镇、旅游村、加油站点、铁路沿线旅游厕所改造建设,2018—2020年分别新建改建旅游村寨旅游厕所3座和3座。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局

配合单位:县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

3.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整体推进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农办、县农业局

配合单位: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

(五)着力提升村容村貌。按照国家和省县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四好农村路,推广建设两站两员机制,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农村公路两侧绿化、美化和垃圾治理力度,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通村组道路建设,加快推进入户道路建设,努力实现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大农村地区通信设施建设;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庭院环境和各类架空管线,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加强历史建(构)筑物及古树名木保护并进行挂牌管理。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根据规划风貌管控要求,重点对村庄原有房屋屋顶、外立面等整体外观和门、窗、梁柱外部节点等进行风貌整治;新建农房要严格管控宅基地面积、高度和外观风貌。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因地制宜利用村内闲置空地、房前屋后建设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积极创建园林乡镇和绿色村庄。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修复,保护森林,加强乡村湿地保护与恢复。在有条件的乡村社区,积极推进乡村湿地建设。推动卫生村庄创建工作。

1. 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优化通村组道路路线,串联更多的自然村。在2017年实现100%建制村通硬化路的基础上,到2020年全县将建设农村公路233.236公里,县、乡、村、林区公路4235.025公里。优先启动深度贫困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民宗局、县扶贫办

2. 整治公共空间。2018年分别完成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1个村庄违法建筑整治;2019年分别完成分别完成旅游特色型”1个、美丽宜居型”7个,提升改善型”8个村庄的违法建筑整治;2020年分别完成旅游特色型”2个,美丽宜居型”4个,提升改善型”6个村庄的违法建筑整治。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 提升农村建筑风貌。2018年分别推动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1个村庄风貌提升;2019年分别推动旅游特色型”1个、美丽宜居型7个,提升改善型”8个村庄风貌提升;2020年分别推动旅游特色型”2个,美丽宜居型”4个,提升改善型”6个村庄风貌提升。2018年完成脱贫攻坚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796户,2019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四类重点对象动态调整后新增的危房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农办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宗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公安局

4. 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继续做好中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发展工作。在全省传统村落信息化管理数据库及系统完善相关数据,建立传统村落警示和退出机制,建立历史文化建(构)筑物挂牌保护制度等。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农办、县财政局、县民宗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

5. 村庄绿化。2018年乡村绿化覆盖率达15%2019年达20%2020年达30%以上;力争对全县所有行政村进行绿化美化,大力推进古树名木挂牌保护,生态系统得到进一步修复和改善,森林和湿地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局、县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6. 村庄公共照明。2020年, 3旅游特色型12美丽宜居型15提升改善型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布局合理,具有较好的夜间亮化效果;基本整洁型村庄具备基本公共照明设施。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7. 农村电网建设。2018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现代农村电网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42%,农村电压合格率达到97.83%乡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03千伏安;2019年,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65%,农村电压合格率达到97.9%乡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1千伏安以上。2020年进行巩固提升、查缺补漏,确保全面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阶段性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永仁供电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

8. 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宽带乡村工程,继续加大农村通信网络和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农村通信网络和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宽带网络覆盖到村到户行动,特别是提升贫困村的4G网络和宽带互联网覆盖面,切实解决农村地区通信难、上网难问题,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根据贫困脱贫出列计划,特别是深度贫困村,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4G网络和宽带互联网,到2019年,贫困行政村4G网络和宽带互联网实现村委会、学校和卫生室全覆盖;到2020年,全县所有行政村4G网络和宽带互联网实现村委会、学校和卫生室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电信永仁分公司、移动永仁分公司、联通永仁分公司、铁塔永仁分公司

9. 城乡卫生整洁行动。推动有条件的村庄建设为云南省卫生村。2018—2020年云南省卫生村创建率分别达到40%50%60%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六)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和运维单位要制定明确的制度和措施,县级负责建立县、乡、村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在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庄风貌提升中,推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建立并实施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1. 建立五有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农办

配合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2. 建立四个统一的模式。基本建立城乡垃圾污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四个统一的模式。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农办

配合单位:各县级有关部门

3. 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县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定价目录》确定的管理权限,按照污染者付费补偿成本、合理盈亏原则,建立污水处理等收费制度,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4. 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按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进程,在建立和完善管护体制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污水处理付费制度。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程,在有条件的地区通过一事一议、村规民约等方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制度,探索建立用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机制,引导村民和村集体出资出力承担一定的生活垃圾日常保洁义务,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垃圾。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各县级有关部门

5. 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承接村内小型整治项目。各部门在各自牵头负责的项目中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配合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6. 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农办

配合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7. 简化整治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进一步缩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所涉及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不断简化、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提高招投标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环保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乡风评议组织,通过群众评议、老党员老干部监督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批评督促并纠正不良风气和陋习,引导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村庄实际,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村容村貌、古树名木保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提倡运用村规家训、牌匾楹联、俗语格言等乡风教化资源,潜移默化地影响农民群众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促进共享共管。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提升文明素质、培育乡风民风、改善人居环境、丰富文化活动,推动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充分利用农村各种宣传平台和载体,广泛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公益广告等宣传普及,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民群众日常生活。广泛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推进开展六净四有一规范活动。深化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好邻居”“好婆婆”“好媳妇等文明创建活动,以先进典型为引领,明确价值导向,弘扬传统美德,凝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正能量,提升农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

四、完善支持政策

(一)加大政府投入。在积极争取中央、省、州补助资金的同时,建立县级政府投入的机制。创新政府支持方式,县级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各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村庄规划编制、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经费投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农发行云南省分行、国开行云南省分行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创新多样化抵质押担保模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特别是在县域网点较多的各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等要深入农村,在信贷投放计划安排上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倾斜。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券融资。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谋划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纳入PPP项目库,通过特许经营、公司自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国企民企、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依照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导则》《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特色风貌提升改造引导图册》分类分级制定相关导则,结合《楚雄州村镇特色民居规划暨建筑设计方案》《楚雄州村镇特色民居设计图集》《楚雄州美丽乡村建设技术导则》等,进行规划设计。加大民居通用图集推广力度,县级免费提供5套以上特色民居设计方案,供建房农户选择。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管理人才和工匠。选派专业人员驻村进行指导。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央部署、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政府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强化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县人居办做好指导、督促、考核、培训、协调项目资金安排、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工作,加快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系统,加强对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动态监管,并实现数据共享;县发改局负责积极争取省发改委相关项目的支持,指导帮助各乡镇开展项目申报,并督促项目实施;县财政局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做好省级资金筹措、安排和监管工作,编制资金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县环保局负责按照《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的年度目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争取国家环保资金项目支持;县卫计局负责做好农村卫生厕所宣传工作,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全覆盖的相关工作;县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有关工作。

(二)建立督查检查考核验收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督查、通报、约谈、部门联动、宣传、培训等工作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重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逐级签订责任状。县人居办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县级重点对美丽宜居型村庄组织考核验收,对提升改善型、基本整洁型进行抽查;在抓好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工作的同时,重点对基本整洁型村庄建设组织考核验收。县级各牵头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县人居办会同县级相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及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报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查结果与支持资金挂钩。

(三)营造浓郁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村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激发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村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下载